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
(1)5月15日,福州市教育局召开有关院校经办人会议,商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200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应于5月底前向所在毕业院校、所在学校(或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文第三条规定的有关材料。所在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应将《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和申请人的基本材料,并附一份电子文档,于6月6日前统一报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个人不予受理。
(3)2003年以来毕业的未取得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5月26--30日,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向福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文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材料。报名地点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教育宾馆617室,福州群众路小学隔壁,联系人:柯老师,电话:83340647,下同)。
(4)200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由各有关院校与省教育厅指定的福州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商定,高等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由福州市教育局认定的其他人员的体检,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于6月5日在福州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体检(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县(市)区教育局认定的人员,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